一般医疗事故由谁负责赔偿

衢州律师 2025-04-10
法律分析:
(1)通常医疗事故赔偿责任主体为医疗机构。在诊疗活动里,若医疗机构或其医务人员存在过错致患者受损,因医务人员诊疗属职务行为,由医疗机构担责。
(2)当因药品、消毒产品、医疗器械缺陷或输入不合格血液使患者受损时,患者有赔偿请求选择权。可向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生产者、血液提供机构索赔,也能向医疗机构索赔。若患者向医疗机构索赔,医疗机构赔偿后,可向负有责任的相关主体追偿。

提醒:
患者遇医疗损害,索赔对象选择多样,不同情况处理有别,建议咨询专业人士分析具体案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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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当患者在诊疗中因医疗机构或其医务人员过错受损害,应及时收集病历、诊断证明等相关诊疗资料,与医疗机构协商赔偿。若协商不成,可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二)若因药品、消毒产品、医疗器械缺陷或输入不合格血液致患者损害,患者可根据自身便利,选择向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生产者、血液提供机构或医疗机构请求赔偿。若向医疗机构请求赔偿,医疗机构赔偿后会向真正责任方追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第一千二百二十三条规定,因药品、消毒产品、医疗器械的缺陷,或者输入不合格的血液造成患者损害的,患者可以向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生产者、血液提供机构请求赔偿,也可以向医疗机构请求赔偿。患者向医疗机构请求赔偿的,医疗机构赔偿后,有权向负有责任的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生产者、血液提供机构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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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通常,医疗事故赔偿责任主体为医疗机构。患者诊疗受损害,若医疗机构或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由医疗机构担责,因医务人员属职务行为。

2.若因药品、消毒产品、器械缺陷,或输入不合格血液致患者受损,患者可向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生产者、血液提供机构或医疗机构索赔。患者向医疗机构索赔后,医疗机构可向责任方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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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一般医疗事故赔偿责任主体是医疗机构;因药品等缺陷致患者损害,患者可向多方索赔,向医疗机构索赔后,医疗机构可追偿。
法律解析:
根据《民法典》规定,在诊疗活动中,若医疗机构或其医务人员存在过错致患者损害,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原因在于医务人员是在医疗机构授权下进行医疗服务,其行为属于职务行为。而当因药品、消毒产品、医疗器械的缺陷,或者输入不合格的血液造成患者损害时,为保障患者权益,患者既可以向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生产者、血液提供机构请求赔偿,也能向医疗机构请求赔偿。若患者选择向医疗机构索赔,医疗机构赔偿后,可向负有责任的相关方追偿。若您在医疗事故赔偿方面有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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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而言,医疗事故赔偿责任主体通常为医疗机构。在诊疗活动里,若医疗机构或其医务人员存在过错致患者受损,医疗机构要担责,毕竟医务人员受其授权进行医疗服务,属于职务行为。

因药品、消毒产品、医疗器械缺陷或输入不合格血液使患者受损,患者有多种求偿途径,可向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生产者、血液提供机构索赔,也能向医疗机构索赔。若患者向医疗机构索赔,医疗机构赔偿后可向相关责任方追偿。
解决措施和建议如下:
1.医疗机构应加强内部管理,提高医务人员专业素养和责任意识,减少过错发生。
2.患者遭遇损害时,要及时收集留存相关证据,依法合理维权。
3.药品、器械等相关企业需严格把控质量,确保产品安全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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