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款支付时间如何确定

衢州律师 2025-04-10
法律分析:
(1)工程款支付时间确定遵循有约定从约定原则。发包人与承包人在建设工程合同里明确约定了支付时间,那么按照该约定执行,这充分体现合同意思自治,尊重双方的自主意愿。
(2)若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依据不同情况确定。建设工程已实际交付,交付之日为应付款时间;工程未交付,提交竣工结算文件之日为应付款时间;工程未交付且价款未结算,当事人起诉之日为应付款时间。
(3)实践中因支付时间产生纠纷,当事人要收集合同、交付凭证、结算文件等相关证据,通过协商或诉讼等合法途径解决。

提醒:
当事人应重视合同约定,明确工程款支付时间。出现纠纷收集证据时要确保其真实性和关联性,不同案情解决方式有别,可咨询进一步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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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款支付时间确定有两种方式。一是有约定从约定,发包人与承包人在建设工程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工程款支付时间,就依照该约定执行,这遵循了合同意思自治原则。二是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按规定处理,建设工程已实际交付的,交付之日为应付款时间;未交付的,提交竣工结算文件之日为应付款时间;既未交付,工程价款也未结算的,当事人起诉之日为应付款时间。

解决措施和建议如下:
1.签订合同时,双方应明确约定工程款支付时间,以减少后面纠纷。
2.施工过程中,注意留存合同、交付凭证、结算文件等相关证据。
3.若因支付时间产生纠纷,优先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等合法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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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工程款支付时间确定有两种方式,有约定从约定,无约定或约定不明则按工程交付、结算等情况确定,产生纠纷可收集证据通过合法途径解决。
法律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遵循意思自治原则,发包人与承包人在建设工程合同中明确约定工程款支付时间的,就依照约定执行。当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时,若建设工程已实际交付,交付之日为应付款时间;工程未交付的,提交竣工结算文件之日为应付款时间;工程未交付且价款未结算的,当事人起诉之日为应付款时间。实践中,因支付时间产生纠纷很常见,当事人要收集合同、交付凭证、结算文件等相关证据,通过协商或诉讼等合法途径解决。如果您在工程款支付时间方面遇到问题,欢迎向我或其他专业法律人士咨询,我们将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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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当发包人与承包人在建设工程合同中有明确的工程款支付时间约定时,就按照这个约定来支付工程款,遵循合同意思自治。

(二)要是合同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按以下情况确定支付时间:
1.建设工程已实际交付的,交付当天就是应付款时间。
2.建设工程没交付的,提交竣工结算文件的那天为应付款时间。
3.建设工程未交付且工程价款也未结算的,当事人起诉那天是应付款时间。

(三)若因支付时间产生纠纷,当事人要收集合同、交付凭证、结算文件等相关证据,通过协商或诉讼等合法途径解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一条第四项规定,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据前条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请求履行,但是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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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约定优先:发包人与承包人在建设工程合同里明确了工程款支付时间,就按约定来,这是遵循合同意思自治。
2.无约定或不明:工程已交付,交付日就是应付款时间;没交付,提交竣工结算文件日为应付款时间;工程没交付且价款未结算,当事人起诉日为应付款时间。
3.纠纷解决:支付时间有纠纷,当事人要收集合同、交付凭证等证据,通过协商或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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